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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化产品“注水”现象该治治

时间:2023-08-24 09:38:31   来源:经济日报


(资料图片)

国家广电总局日前发布《关于进一步规范电视剧、网络剧、网络电影规划备案和内容审查等有关事项的通知》,对继续加强“注水剧”治理等方面作出了规定,引发了热议。

所谓“注水剧”,是指制播方为追求商业利益最大化,以强凑剧情、硬插广告等方式刻意增加时长的剧集,这类行为降低了作品的艺术品质,令观众反感不已。值得注意的是,此类“注水”行为并非仅限于影视行业,某些出版物过于字大行稀,设计精致却难掩内容的空洞;某些沉浸式文旅项目重视效而轻内容,高昂价格与游玩体验不成正比;某些文创产品过度依赖前期营销炒作,后期口碑却一路下滑。“注水”行为不仅影响文化产品品质和大众体验,还造成行业内不良风气。打击“注水”行为,本质上是促进文化创作生产传播工作提质增效,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。

为文化产品“挤水分”,关系文化事业繁荣发展。当前,我国文化市场涌现出了不少精品佳作,但在总体质量上仍与群众的期待有一定差距。要通过“挤水分”,进一步压缩平庸作品的生存空间,鼓励多生产高质量的文化产品,从而激发文化消费潜力,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。

推动文化创作生产传播工作提质增效,须“挤水分”与“强品质”双管齐下。一方面,“挤水分”要对症下药。“注水”行为来自于利益驱动,要完善制度设计,让“注水”行为失去空间、付出代价。例如,强化监督机制和文化产品消费反馈机制,以更明确的奖惩机制遏制“注水”行为,扶持精品内容盈利。另一方面,“强品质”要因势利导。要持续完善文化产品审核、购销、推广等方面的机制。例如,鼓励各地加强与文化企业合作,整合优质项目、优秀人才,聚力研发高品质的文旅、文创产品等,建立起以盈利反哺优质内容创作的良性循环。

去糟粕,不局限软标准;炼精华,更考验硬实力。各方应以兼顾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前提,在积极正面导向下求真务实,以优质文化产品赢得市场与大众的认可,实现企业自身提升与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协调同步,为建设文化强国增添力量。(本文来源:经济日报 作者:覃皓珺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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